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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黄灯是该及时停止还是继续前行?

发布时间:2017-10-27责任编辑:周彪来源:苏州交警
  路面行车过程中遇黄灯亮时,是该及时停止还是继续往前行驶?今年四月份,园区水坊路发生一起因抢黄灯引起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在遇黄灯亮时,车辆未越过停车线仍继续通行,在事故中将承担怎样的责任?你知道黄灯在信号灯中,起到的是什么重要作用?
  黄灯是什么?
  作为交通规则语言,其法律含义是什么?
  黄灯是交通灯中最重要的一环之一,人们对黄灯的概念没有绿灯和红灯的明显,按照中国交通法规的规定,黄灯是停的意思,最通俗的就是黄灯亮了停一停。《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有第26条提到“黄灯”:“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黄灯的法律含义是“警示”。“警示”的含义是“警告”、“警醒”和“提示”。
  “红灯停,绿灯行”,在小的时候人们就知道这是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交通规则。然而,对于黄灯亮时却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是不是可以“抢灯”前行呢?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闯黄”也属违法行为。
  事件回顾
  2017年4月6号晚上20点05分左右,陈某驾驶轿车沿园区水坊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水坊路星州街交叉口处向南左转弯时,与沿水坊路由西向东直行的苏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致苏某跌地受伤,经过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园区警方事后调查及笔录证实,司机陈某驾驶轿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疏于观察路口车辆动态,且遇黄灯亮时,车辆未越过停车线仍继续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轿车驾驶员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那么路面行车遇黄灯亮时,哪些情况可以继续通行,哪些情况需停车等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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